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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时间:2012-10-16 09:15:4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王永利)市财政局在建设学习型机关过程中,坚持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人数,保证学习效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取得了良好效果。
保证学习时间。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雷打不动,并规定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做到反复学,全面学深学透。
保证学习人数。集中学习时实行签到制度,所有人员一律参加学习,严肃学习纪律,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文明科室评比内容,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改变了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由要我学转为我要学。
保证学习效果。每次重要学习后,都要求干部职工写出心得体会,由科室组织召开讨论会,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做到学以致用。今年以来,各科室向局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13条,极大地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充分利用省财政厅网络教育培训系统,加大网络培训力度,主动进行“充电”,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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