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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千余户纳税人受益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

时间:2014-05-07 08:56:06  来源:  作者:

 
从5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国税局或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而不必像以往那样去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分别办理业务。这也标志着我省税务机关沿袭20年的国、地税机关“各自为证”的局面全面终结。那么,我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开展如何?就此,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本报讯(通讯员王会强记者贾旭鸿)5月4日上午11时40分,河北顺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同友和办税人员来到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为自己的新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
审核资料、填写数据、打印出证,不到10分钟的时间,热情的税务干部便将套有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交到王同友手中。亲身体验了联合办证方便快捷的王同友高兴得合不拢嘴,他也成为我市实施国地税联合办证后受益的第一人。
据悉,自5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纳税人可在国税或地税任何一家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套登记资料,一套证件通用,一个识别号管理,一证套印两章,填写一份表格,十分钟左右即可完成税务登记,减少了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避免了税务人员重复录入,大幅缩短证件办理时间。同时,也加强了户籍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国、地税漏管户。联合办证的成功启动,标志着全省税务系统沿袭了20年的国税、地税机关“各自为证”局面的全面终结,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也将大大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实现税企双方共赢。
据市国税局局长张新智介绍,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河北省国税局、地税局本着“一方受理、双方认可、一证两章、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协作开发的便民办税平台,是税务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今后,同一纳税人只需就近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任何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而不用像以往那样必须跑两个部门,加盖两个公章。此项制度的实行,我市将有千余户纳税人受益。
另据介绍,目前,我省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其他登记业务需分别到国地税双方办理,以后将根据情况的变化和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河北顺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喜办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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