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佳阳)近日,记者从市盐业行政管理所获悉,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进一步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确保食盐安全。
此次《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核心仍是保持食盐专营制度,带来的变化是价格放开,由市场定价。从2017年1月1日起,工商行政部门不再受理无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企业的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工商登记申请,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食盐零售业务一次销售食盐不得超过50公斤。
目前,我市只有市盐业公司具有食盐批发资质。对非法生产、经营食盐的单位或个人,盐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处罚。我市从事食盐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需要购进食盐的,应当到市盐业公司批发购买。市盐业公司负责全市食盐储备、盐业批发、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另外,食盐零售户不能代理批发食盐,没有零售许可证的商家更不能经营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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