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王永利)为促进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我市全面启动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据悉,此次奖补工作将取消原省级文明生态村作为重点项目进行奖补的办法,实行“重点示范村”重点奖补政策,市财政按照村民筹资总额1:2的比例给予奖补。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并按照每人最多2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不强制村民上项目。
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我市统一印制了相关表格,由乡镇免费领用。同时,村民筹资全部上缴乡(镇)一事一议专户,由乡镇统一管理,确保财政奖补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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