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宪)今年以来,市民政局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据悉,该局1-4月份共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资金2653.4万元;为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资金374.8万元。
为切实保障全市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生产生活,该局按照相关政策,在年初全面提高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保障标准,城镇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90元提高为450元,人均补差额每人每月提高为240元。农村低保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提高为2500元,人均补差额提高为每人每月11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为425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为3000元,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为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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