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在全城上下合力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我市在城市管理上、群众素质上都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我们的城市里,在主城区里面,居然还会有农村大集的存在。
在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之前,商品经济不发达,中国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村镇居民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往往会定期自发聚集在道路两边,带着家里的剩余物资相互交易,这就是最原始的路边大集。庙会的形成与此也类似,不过庙会更多的是有消遣性质的饮食、娱乐项目聚集。换句话说,大集、庙会是社会落后的产物,在相当长时间里具有实际意义。时至今日,在商业以及文化
不够发达的农村地区依然有大集和庙会。但是在文化活动高度集中、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大集和庙会已经被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娱乐中心所取代。
作为定位在区域中心城市的定州,无论是商贸市场还是娱乐等,已经足以满足一般情况下的群众需求,大集和庙会并没有太多实际价值。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定州的主城区、主干道竟然还有路边大集,甚至连庙都没有了,庙会居然还在,并且和路边大集一样是占道经营。这让人恍惚有穿越时空之感。
在定州的大集和庙会上基本没有文化娱乐内容,最常见的商品就是生活用品和食物。这些商
品虽然价格低廉,但几乎完全没有质量监管,无论是卫生状况还是品质都令人堪忧。比如给小孩的各种花花绿绿的玩具,全是三无产品,有害物质严重超标,这样的东西不可能进入合法的商场,只能在无人监管的集市上廉价出售。还有二三十元一件的棉服,里面往往填的是不良厂家加工出来的黑心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将成本降下来。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虽然简单,但更多的人把钱看得很重。
现在有一种现象就是,把陋习当做民俗来对待,比如春节期间女儿不准回娘家过除夕、正月里不能理发等“传统习俗”;比如结婚时,大宴宾客、收受礼金、鸣放礼炮等“婚庆习俗”;比如形形
色色、名目繁多的庙会等等。诸如此类,号称民俗,实则是不符合现代文明的“陋习”、“恶俗”。老风俗值得尊重,也需继承发扬,但这绝不包括陋习陋俗。这些陋习会妨害我们重拾传统、快乐生活的心情和氛围,会妨害我们创造良好环境、享受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愿望。
民俗不应与文明习惯冲突,更不应与社会公德相悖;尊重民俗不等于照单全收、机械传承,真正的尊重应该是趋利避害、有扬有弃。我们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主动改变陈旧观念,坚决摒弃愚昧和庸俗,不去庙会、不逛大集,积极追求高品位、高质量的文明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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