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同志们:
近期我市发生一起因私存烟花爆竹而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惨痛的代价和血的教训,触目惊心,发人深思。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专项行动,决心通过这次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消除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安全隐患,为创建“平安定州”、“和谐定州”奠定坚实基础。
一、充分认清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我市一直有生产烟花爆竹历史,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相继退出,目前全市除庞村镇中山花炮厂正在走退出程序外,其他传统生产企业已全部退出,但违法销售和生产烟花爆竹、危爆物品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心存侥幸、挺而走险、顶风作案,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公然危害公共安全,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害人、害已、殃及四邻还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望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决同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喊打、处处设防、时时监控的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和容留之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加大打击力度
烟花爆竹生产祸在一时,防在平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村(街、社区)要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拉网式、反复式检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室,并严格落实登记和签字制度,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检查必须落实到人。对重点村镇要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做到不间断检查,绝不放走一炮一竹。要以铁面孔、铁纪律、铁心肠的“三铁”精神,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查禁不力、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坚决按照《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倒查追究、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
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以下奖励:对举报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案件线索的,经查证核实后给予2000元奖励;对举报非法批量运输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案件线索的,经查证核实后给予5000元奖励;对举报非法批量生产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案件线索的,经查证核实后,给予20000元至30000元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员实施严格保密。
五、全民动员、打好攻坚战
全市广大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为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积极、主动、大胆地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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