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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千余农民工受惠“阳光工程”

时间:2010-01-12 11:37:5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李志超 和刚)日前,我市清风店镇的农民董瑞改格外高兴。半年前,她在我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之一——新世纪计算机学校,参加计算机应用的技能培训后,到保定一电脑公司工作,月收入千元左右。董瑞改高兴地说:“通过参加阳光工程培训,我掌握了一技之长,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工作!”
    董瑞改只是我市众多受惠“阳光工程”农民工中的一个。去年以来,我市积极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4561人,其中:技能培训911人,引导性培训3000人,农业科技培训600人,创业培训50人。众多农民工通过培训掌握了一技之长,实现了转移就业。
    为切实提高培训和转移就业质量,我市建立和完善“阳光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将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并严格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培训机构公开招标认定6所培训机构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开设了美容美发、装潢设计与施工、电算化会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等就业热门专业,确保参加培训学员能够顺利实现就业。全方位加强对“阳光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家优惠政策真正使农民工受惠。推行“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对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在外出务工前开展以劳动政策为主的引导性培训;对没有实用技能的务工人员,开展以岗位技能为主的技能培训;对滞留在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有资金能力但没有企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对不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开展以农村种养加工等内容为主的农业科技培训,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据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自2004年在我市实施以来,截止2009年底,6年来我市已有37641名农村富余劳动力接受培训,为拓宽务工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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