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我市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市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近年来,我市在治理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乡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脏乱差”现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本报评论员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一个地方的“脏乱差”不是小事,事关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事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群众对创造清洁、整齐、优美城乡环境的愿望更加强烈。尽快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是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抓环境综合整治就是抓改善民生的理念,从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多管齐下、全面整治,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城乡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构成,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一个地方城乡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效果,直接展示对外开放的形象。要转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简单打扫卫生的观念,把环境整治放到创造发展优势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建设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工作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搞好了,企业就能依托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响亮的城市品牌实现更大的发展,我们就能通过环境的优化,有力提升区域竞争力,增强发展的活力和信心。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体现党委、政府的治理水平,体现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检验各级干部的执行力。作为党员干部,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一庭不扫,何以扫天下?”当前,我们既要克服一些干部认为环境治理是“小事”、就应付干的问题,也要克服认为是积弊多年的“难事”、就不下功夫抓的问题。要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锤炼和培养干部作风,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关系定州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全市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工作,不断取得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新成效,以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