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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消防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13-12-31 10:19:2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程文昭记者张春红)2013年以来,我市扎实开展社会火灾防控工作和消防安保工作,切实增强百姓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市消防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以深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主线,把减少火灾起数和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能力和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办)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认真推动消防工作落实,做到对重大消防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有效避免了监管不到位、失控漏管等现象发生。各社会单位作为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公安消防大队定期督促7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明确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责任人、管理人,并逐一备案;督促户籍化单位充分运用系统功能,自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我评估,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及“三色预警”制度。目前,我市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基本达到了100%的要求,圆满完成了东亭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示范乡镇建设。
加大消防宣传攻势,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截至目前,我市定期在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时代商厦等重点监管单位组织大型消防演练18次,提高重点监管单位的逃生救援和自防自控能力。同时,还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了市委党校、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内容和培训计划,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及群众进行职业培训,全市10%的学校完成了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建设任务,全市消防志愿者人数已达到3.6%。
此外,市消防大队和市其他行政审批部门将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做为预防腐败的重点,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规划、建设等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社、卫生、文化、工商、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今年以来,市消防大队共办理消防审批事项53件,未发生违规违纪审批问题。
到12月底之前,全市共接各类警情267次,出动消防车辆319辆次,出动警力2108人次,扑救火灾159起,抢救被困人员32人,疏散被困人员45人,抢救财产价值418.6万元,全市日均接出警0.75起,火灾0.45起。出警次数、火灾起数分别下降0.4%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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