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解除区域一红色(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97号),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我省受冷空气影响,12月22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转好,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12月22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为了保障我市空气质量,继续按照《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1、2号)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采取超强减排措施。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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