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号)
定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决定,接受陈庆亮、李献强、梁枫辞去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同时决定任命曹铂为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贾晓鸣为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同勋为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现予公告。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定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决定,接受陈庆亮、李献强、梁枫辞去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同时决定任命曹铂为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贾晓鸣为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同勋为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现予公告。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