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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春检”工作开始

时间:2017-01-11 09:02:3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登强)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2017年春运临近,市交警大队将对全市范围内“两客一危”车辆(含公交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接送学生车等重点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春检”工作,以上车辆一律张贴“春检”交通安全标识。
    春运期间,市交警大队将重点查处超员、非法改装、客货混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张贴“春检”标识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将按上限处罚。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开始,正陆续对通过“春检”的重点车辆免费发放“春检”标识,相关管控措施将在1月13日春运首日执行。
    春运前,市交警大队将对相关车辆全部采取“三清一教育”工作措施。
    “清”车辆违法记录:逐一核查申领“春检”标识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对所有发放车辆,做到违法信息记录清零。
    “清”车辆驾驶人信息: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审验和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执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准入制度和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降级制度。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的营运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辞退或调整其驾驶岗位。“清”车辆安全设施:对大中型营运客车,检查灭火器、安全锤、安全警示牌、冬季防滑链条等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并对车辆轮胎磨损状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查验;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识牌、车身反光标识、车辆轮胎磨损状态、紧急切断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对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除检查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外,还要检查是否存在改装等违法行为。
    “教育”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对其所属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对全部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信息核查无误的,交管部门将免费发放张贴交通安全“春检”标识,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我市核发“春检”标识工作主要由市交警大队负责,需要办理“春检”标识的司机首先要清除车辆和本人驾驶本的违章记录。然后,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及身份证,由驾驶人到市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监管科办理,咨询电话:2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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