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政协定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定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自2月19日到2月20日上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329件。根据《政协定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政协定州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320件,占提案总数的97%。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75件,占立案总数的23.4%;文化建设方面的59件,占18.4%;社会建设方面的134件,占41.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52件,占16.3%。未予立案的9件,占提案总数的3%。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或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