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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是第3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各相关部门纷纷走街头、进工厂、入社区,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演练活动,共同搭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平台。

时间:2017-03-17 13:50:03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张玉凤、赵海涛
    “您好,我想问问在电视购物节目中买了假货,该咋办?”“买家电时,店家不给开发票,你们管不?”
    ……
    3月15日,由市工商局与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在张寒晖文化广场开展。
    一大早,工作人员便布置好了宣传点、咨询台,现场接受市民投诉及工商法规、商标广告等方面的咨询。工作人员还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讲解正确的网上购物方式,警惕“赠券、免费”陷阱等,引导健康、理性、科学消费。
    “我想问问,在网络平台上买汽车等大宗商品安不安全?如果买了有问题该如何维权?”在投诉举报咨询台前,市民田慧燕说,她是网购一族,平时经常在网上购物。“买衣服、家居用品等小件,出现问题后容易退货。如果买大件,生怕以后有问题维权难。”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除特殊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您在买汽车等大件时,一定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资质是否合法,对网站和网店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查验核实。”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杨建军解释说,再就是一定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索取购货凭证,便于事后作为维权依据。如果遇到纠纷,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杨建军说,在网上购物,不仅买大件儿时需要注意这些,买小件儿同样要有维权意识,“有的人在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时,往往会想也没花多少钱,退货什么的太麻烦,吃点亏就吃点亏,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当你在保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其实也是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在保定市烟草专卖局定州稽查大队咨询台前,工作人员正为市民展示假冒伪劣香烟,并讲解着辨识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
    “国家明令禁止互联网销售卷烟。所以,如果您在网上看到有销售卷烟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冒伪劣产品。”稽查大队烟草专卖科科长王金强边说,边拿起一条假烟教市民鉴别方法。“先看条盒印刷,从它的图案烫金、光泽、颜色进行区分。你看这里,烫金暗淡、涂色不匀,印刷字体都有点模糊,如果购买香烟时发现这些特征,一定不要购买……”
    据杨建军介绍,活动当天,共设置张寒晖文化广场、中山新天地、中山公园、开元寺塔广场4个宣传点,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单页、宣传手册等资料万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受理现场投诉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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