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文昭)3月23日,我市就南水北调终端水价调整举行听证会,市直有关部门、供水企业及小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我市现行城市居民供水价格为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3.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15元/立方米。由于供水成本费用增幅较大,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冀价经费(2017)14号文件要求,市物价局拟对市南水北调终端用户城市供水价格逐年适当上调。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20%调价幅度,2017年我市居民水价调整为2.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4.1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18元/立方米;2018年居民水价调整为2.9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4.9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22元/立方米;2019年居民水价调整为3.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6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26元/立方米,2020年逐步达到成本价格。
此外,对于城镇特困户、低保户每月用水3立方米内按原价执行,原水价与现行水价差额部分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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