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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

时间:2017-04-05 09:50:4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程文昭)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空间管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经营运作水平。
    建立“多规合一”的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新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发展战略要求和上位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产业项目、教育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形成统一的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环境保护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体现产城教相融合,按功能分区进行规划设计,通过底图叠加、图斑比对,消除空间差异,实现开发边界、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红线、建设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协调一致的规划蓝图。进一步加快整合空间规划资源,建设“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共用。
    推进以街区为基本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综合考虑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社区边界等要素,编制以街区作为基本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定性质、定容量、定配套、定风貌作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街区的主体功能和用地兼容性要求,促进土地混合开发和复合利用;明确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开发强度指标,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明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明确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风貌控制,重点地段和街区同步单独编制详细城市设计。严格执行城市建筑立面、亮化、绿化等相关标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严格实施建设计划管理。编制年度供地计划,确定年度项目用地总量、空间布局和实施时序等内容。控制旧城改造规模,加快新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拉大城市框架。在新区开展的项目确保相对集中,成立项目库,拟建项目统一入库汇总分类。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推行楼面地价出让。城市住宅、商服用地逐步实施按楼面地价出让。在招拍挂城镇住宅、商服用地时,以“净地”按照楼面地价方式出让。规范地下空间使用管理,以出让方式提供使用权的,按分层利用、区别用途原则,确定土地出让金或出让底价。建设项目调整容积率的,按照国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及相关政策,按照楼面地价补缴价款。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机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保障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社区用房、垃圾转运站、公厕等设施,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管理,规范配套设施的验收和产权移交。
    我市将建立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监测平台,对用地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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