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韶红、通讯员王健成)为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医疗保障救助工作。
保障救助对象重点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等4类贫困群体,涉及14.7万人。在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他们的门诊、住院待遇水平,对个人缴费予以资助。截至目前,共为2.8万人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保障救助21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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