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资滨)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燃煤锅炉和“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4月28日,我市开展了淘汰取缔燃煤锅炉和“散乱污”企业集中行动。
在副市长张宝生的带领下,市环保、安监、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先后到明月店镇、息冢镇、开元镇、西城区等乡镇(办),对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治理。
本次集中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专业拆除队伍5个,大型拆除设备10台(套),共拆除燃煤锅炉10台16蒸吨,减少煤炭消耗1920吨,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10家。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