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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28万户 我市今年基本实现农村散煤取暖“清零”

时间:2017-05-10 14:29:4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马康勤)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把农村清洁取暖作为主要着力点,加快实施集中供热覆盖、气代煤、电代煤、可再生能源“四个替代”,今年年底,将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约28万户,基本实现农村散煤取暖“清零”。
    集中供热替代。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镇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工程,以集中供热替代居民采暖、服务业供暖和部分农业生产供暖分散燃煤。在城区和工业园区周边,推动城市集中供热富余能力向合理半径内延伸覆盖。在工业热源周边,支持企业向周边村镇实施清洁供热。在负荷集中的镇,紧密结合经济、技术、资源等条件,鼓励建设燃气锅炉、电蓄热锅炉、生物质能锅炉等集中或分布式供热锅炉房,支持成片区域开发利用地热、热泵和建设燃气分布式电站。加快实施中小型燃煤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分布式供暖。
    主推气代煤。按照“宜气则气、宜罐则罐”原则实施气代煤。居民生活领域,重点推广户用燃气壁挂炉,以片区为单位实现炊事、采暖全部改用天然气。农村服务领域,结合需求特点,推广燃气锅炉、茶浴炉、壁挂炉及燃气分布式能源。农业种植领域,鼓励使用燃气锅炉替代燃煤。重点抓好管道气源及管网建设、移动气源及配套设施建设、村内入户管线建设、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等工作。同时提高气源、电力保障能力,优化用能结构,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和民生水平提高。
    支持电代煤。不宜改气的农村实施电代煤。居民生活领域,重点推广蓄热式电暖气,允许农户选择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其他改造方式,实现居民家庭采暖、炊事全部改电或采暖用电、炊事用气。农村服务领域,结合实际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电茶炉、电暖气。农业种植养殖领域,鼓励使用适宜的电暖设施。重点抓好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安装、鼓励农户房屋保温修缮、炊事用气配套工程等工作。
    可再生能源替代。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原则,积极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取暖。一是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取暖。支持沼气生物天然气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沼气等生物天然气取暖。二是发展太阳能与空气源(地源)热泵联合、与电能或燃气辅助加热等新型供热方式。三是对村镇农业生产、三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10蒸吨以下分散燃煤锅炉,全部强制改电、改气或改用其他清洁能源。
    完善配套设施。围绕增强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气、热力、电力输配管网等基础设施,为清洁取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保障天然气供应。完善城区及农村供气管网建设,推进管道气和LNG向村镇延伸覆盖,布局建设储气调峰设施。二是增强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新能源供应能力,支持储气调峰设施、输气管网和运输撬装设施建设。三是保障电力安全平稳供应。争取建设3座以上220千伏变电站,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增强供电可靠性。四是结合城市热源优化,探索扩大热力管网供热半径,充分发挥热源能力,推动集中供热向周边村镇延伸覆盖。五是加强劣质散煤管控。规范散煤运输和经营,查处散煤销售、燃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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