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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对现有企业环保不达标“零容忍”

时间:2017-06-12 09:23:4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青锋)为更加科学有效、扎实稳妥地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日前,我市制定出台《定州市重点产业结构优化专项实施方案》,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促进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违法违规产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有关规定的落后产能,立即关停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加大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监管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产能,依法关停退出,并保证关停过程安全。创新监管举措,监测重点行业违法违规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严控新增产能和封停设备复产。持续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淘汰落后、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建不符等问题。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坚决杜绝产能边减边增。对列入压减计划的封停设备,严格按规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等措施。
    落实有效调控措施。严肃项目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火电等“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标准及区域禁限批政策,充分发挥技术标准、环境标准、节能节地节水、质量和安全等准入手段的作用,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差别电价、差别水价、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阶梯电价征收管理办法,差别电价、差别水价、阶梯电价收入专项用于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鼓励承担去产能任务的企业,将压减产能腾出的用能权、用煤权、工业水权等约束性资源指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的意见》有关规定,通过市场交易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今年9月1日起,对现有企业环保不达标“零容忍”、环保不达标项目“零出生”。
    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和布局优化。以减量调整为前提,对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企业,鼓励其就地转型转产;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支持其退城进园。综合考虑资源、能源、环境承载能力、交通运输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将优化产业布局与压减产能、调整结构等结合起来统一推进。
    大力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升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先进工艺装备应用性研究,加快高端、优质、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实现装备升级、质量提升、产品上档。在保障供电和供热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和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替代,加快推进在建热电联产和等容量替代项目建设,对火电机组实施节能改造、供热挖潜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到2020年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比重达到90%以上,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5克/千瓦时以内。鼓励企业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信息化、数字化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加快实施先进适用以及成熟可靠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废弃物综合治理和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在压减产能的同时,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把去产能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平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把去产能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腾笼换鸟”,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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