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青锋)日前,我市出台《定州市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除部分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工业企业外,主城区内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没有搬迁价值且环境影响明显的企业全部关停。
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加快退出
把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作为城市工业布局调整优化的重中之重,争取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20年全部退出。原则上,除部分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工业企业外,其余全部搬迁到主城区以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有序推进园区、建成区内污染企业退出。对园区内城市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企业,限期关停改造或转型发展。对建成区内污染企业,坚持改造提升和搬迁退城并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退城搬迁改造,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坚决清理整治关停“散乱污”企业。
同时,城镇建成区污染企业要有序退出,坚持改造提升和搬迁退城并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退城搬迁改造,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坚决清理整治关停“散乱污”企业,推进乡(镇)、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到2020年,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
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方案》提出,主城区有选择性地保留一些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用地集约节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高科技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建制造业企业。主城区腾退空间,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为导向,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科技研发、设计咨询、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利用老厂区、厂房和设施,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等产业,推动商贸、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提升工业园区功能,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健全配套服务,提升产业承载力、要素聚合力、人才吸引力,为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提供高质量承接平台。
搬迁企业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土地置换、资产转让等市场化方式筹措。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要素配置等政策支持力度。
在财税政策方面,对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项目在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政府基金,在市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中,对城市工业退城搬迁项目予以倾斜。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及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各项涉企收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全力支持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退城搬迁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对金融投放的引导。同时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等多种方式提高融资能力,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搬迁改造。
同时,《方案》对搬迁工业企业在土地供应、能耗指标增量等要素保障,以及严格市场准入、实施差别政策引导等调控措施方面,也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