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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三化”提升乡镇(办)纪委履职水平

时间:2017-06-15 15:47:1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贾旭鸿、通讯员胡鹏)今年以来,市纪委以配强班子、规范管理、提升素质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班子专职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纪委建设的意见》,对乡镇(办)纪检干部配备作出详细规定,各乡镇(办)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纪委委员3名。今年以来,先后配齐了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兼职纪委委员。《意见》要求,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市纪委组织人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督促各乡镇(办)党委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制定《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5月底,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市纪委对乡镇(办)专职纪委副书记开展了提名考察工作,新任命乡镇(办)纪委专职副书记25名。各乡镇(办)纪委形成了由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组成的组织体系,监督执纪工作力量显著增强。
    管理规范化。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乡镇(办)纪委“三统一”管理,即乡镇(办)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经费保障统一由市纪委负责。通过实行“三统一”管理,解决了乡镇(办)纪检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乡镇(办)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目前,全市各乡镇(办)纪委已经按照新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同时,市纪委制定了9项工作制度,对乡镇(办)纪委议事规则、日常学习、档案管理、信访举报等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办)纪委工作规范化水平。
    学习常态化。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办)纪检干部履职能力,解决能力恐慌问题,市纪委制定《乡镇(办)纪委日常学习制度》,对乡镇(办)纪检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提出明确要求,推进纪检干部学习常态化。坚持日常学习,以乡镇(办)纪委为单位,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坚持个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组织跟班学习,市纪委把乡镇(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各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市纪委跟班学习,使其工作能力得到全方位的锻炼。为确保学习质量,由各乡镇(办)纪委书记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日常学习,并建立个人学习档案,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习档案,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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