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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时间:2017-06-27 10:04:36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登强、通讯员吴玉辉)6月22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市将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原则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习规定,确保片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每所公办小学招收的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全部按就近入学方式确定;每所初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少年,95%以上按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学校在保障片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由各中心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安排非片内学生入学。
    我市区域内的军人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市人民武装部相关证明材料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到所在居住地的划片学校审核办理入学手续。在儿童福利机构被收留抚养的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持相关证明材料,小学到东关小学入学,初中到中山东路初级中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市直学校(实验小学、长胜园子弟学校、晏阳初中学)招生按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我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由所在城区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在本辖区公办学校就读,市直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随迁子女由学校安排。对于残疾儿童,各学校将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各学校将做好就学保障及关爱服务。
    据介绍,我市将严格落实省“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初中一年级不再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要求,并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同时,我市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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