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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招募5名“三支一扶”志愿者

时间:2017-07-13 10:27:5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牛勇)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工作开始报名,共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5名。
    据了解,此次招募对象为河北省生源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处分。具体招募程序及报名方式详情请登陆保定市人社局网站http://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jsp。
    招募的志愿者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三支一扶”计划属志愿性质,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据介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我市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安排下达一定数量的专项计划,专门招录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要招聘人员时,应优先从符合单位进人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对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要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满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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