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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

时间:2017-08-09 10:53:2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子超)日前,我市下发《定州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河一长、一地一长、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河流及所在流域范围内的支流、塘坝、坑塘、沟渠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流市级河长,沿河乡镇、村街、社区领导班子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辖区内河流、沟渠等各层级河长。
    根据该方案要求,从今年至2020年,我市将严格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河岸带开发利用等七项任务。该《方案》还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分工。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加快全市南水北调水并网入户工作,强力关停城市自备井,遏制地下水超采。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实行取水许可。重点推进旭阳焦化、定州电厂、伊利乳业等用水大户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加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截留纳管建设,逐步减少直接入河排污口,在重污染控制单元的水域河段和水源地保护区域不得新增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河道岸线水生态空间管控,建立健全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并增加生态隔离防护设施等。制定实施《定州市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退出实施方案》、《定州市打击非法占河侵河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定州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监管,集中整治涉水违法行为。
    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整治排放不达标河流,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认真执行流域排放限制,编制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要求,重点治理市区明月街至南城门段3公里的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取缔“十小”和“土小”企业,认真排查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并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限养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建设高效清洁农田,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
    加强水环境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河道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孟良河、沙河、唐河等河流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相应机制;建设沿河水系林网工程,重点对市域内的唐河、沙河、孟良河、磁河等4条主要河流沿岸两侧50米及部分河流可视范围实施绿化。建立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环保”,建设“智慧环保”,实施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河流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形成流域源控响应数据库。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记录存档,实行“一源一案”,加大隐患排查、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河流水生态治理和湿地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依托现有河道,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打造以骨干河流为主的水流畅通的水系格局,开展清河、洁水行动,提升我市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建立实施《定州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建立河流、湿地、河流源头区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治河管河,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河岸带开发利用。以人水和谐为目标,以安全、自然、生态、景观、利用为原则,与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相衔接,科学编制河岸带开发利用规划,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唐河、沙河、孟良河、磁河的沿河产业发展规划,并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分区开发、多元筹资、全民共建”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河流进行梳理,按照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思路,扎实推进河岸带的开发利用工作。广泛征求沿岸居民意见,充分考虑居民对水生态、水功能、水景观、水问题的态度和需求,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可开发河岸带的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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