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从2017年9月4日至10月17日,市委将派出6个巡察组,对高蓬镇、周村镇等17个乡镇(办)开展巡察。其中,第一巡察组巡察高蓬镇、周村镇、南城区,第二巡察组巡察号头庄乡、东留春乡、叮咛店镇,第三巡察组巡察东亭镇、大鹿庄乡、杨家庄乡,第四巡察组巡察留早镇、清风店镇、北城区,第五巡察组巡察明月店镇、开元镇、长安办,第六巡察组巡察李亲顾镇、西城区。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
第一巡察组:15031241054第二巡察组:15031250541第三巡察组:15031253284第四巡察组:13032029783第五巡察组:13032023871
第六巡察组:13032023217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电话:2331592(市委巡察办)、2331606(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邮箱:dzswx cbgs@163.com。
中共定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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