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子涵)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广新局、旅游文物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办)、中心校及市直、民办各学校切实做好研学旅行活动,推进家乡文化教育。
通知要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旅游景点、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力度,市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公益性设施和场馆,一律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试运行期间,只接待学校统一组织的参观)。贡院、文庙、开元寺塔、中山汉墓等旅游景点,对学校组织的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凭学生证实行半价优惠。
通知要求,要积极开展家乡文化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文化设施在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同时,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真研究、分析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规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各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活泼、形式新颖、丰富多彩、吸引力强的文化艺术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与文化艺术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未成年人在享受文化艺术产品的同时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增强对家乡文化的热爱。
博物馆、纪念馆等要加强陈列展览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发掘常设展览和专题展览中的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建设内涵。针对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的艺术展示和表现手法,注重高新技术和高新材料的合理运用,提高陈列展品的设计和制作水平。经常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集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为一体的陈列、展览、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增强陈列、展览、知识讲座等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机构要从未成年人的需求出发,加强对未成年人文化、艺术、科技等活动的辅导和培训工作;设计开展特色研学旅行活动,增强和培养未成年人的参与意识和探索精神;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各类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和扶持未成年人成立业余合唱团(队)、舞蹈队和民乐队等及其他文化和体育团体,广泛开展歌咏、舞蹈、戏剧、美术、书法、摄影等文艺表演、艺术展览、文体比赛活动;利用读书月、学校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品牌的影响力,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知识讲座、读书征文、艺术培训、科学体验、社会实践等活动,使未成年人通过参与活动,丰富知识、提高技能、愉悦身心、锻炼身体、陶冶情操。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和各学科教学内容需要,组织未成年学生通过集体旅行、参观寻访、志愿服务等方式走出校园,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增强与地方文化的亲近感,培养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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