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勇)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原有的环保费取消。全省分三类区域实施三档税额标准,我市处于二档区域执行二档税额标准。
环保税应税大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和水中主要污染物税额三档标准,分别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8倍、5倍、4倍执行。
执行一档税额标准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9.6元/当量,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11.2元/当量,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分别执行4.8元/当量和5.6元/当量。执行二档税额标准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6元/当量,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7元/当量,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分别执行4.8元/当量和5.6元/当量。执行三档税额标准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4.8元/当量,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5.6元/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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