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勇)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颁发农业用户《水权证》6万多个,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水权证》明确规定了每个用水户的用水总量和用水定额,水权额度以内的用水量执行现行水价,超用部分按高价水收费。水权额度以内的节余水量,用水户可留作下年使用,也可按《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进行自由交易,交易对象包括拥有农业水权的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一证在手”,让农户清楚掌握自己的用水权限、用水定额,在农业生产中做到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实行节奖超罚,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群众增收、企业盈利、政府节水的“三方共赢”目标。
我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开展水权改革,实现控制地下水超采目标。通过开展农业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分配、确权登记,将水资源的使用权、收益权落实到取用水户,培育水市场,逐步实现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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