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定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从现在起到今年11月,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
通过改革试点,我市将夯实宅基地管理基础。对全市农村宅基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台账,充分掌握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合农村宅基地各类相关信息,搭建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原则,以及“多规合一”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做到规划全覆盖,有力解决“空心村”问题。
完善农村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研究制定户的界定、分户条件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操作细则,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公平合理分配。探索农村住房保障“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验。乡镇(办)组织村“两委”干部填写本村超占、多占宅基地有偿使用申请表,并登记造册,经超占、多占者确认签字后,进行集中公示。对缴纳对象下发缴费通知单,收取有偿使用费,按照村财乡管,上交乡镇(办)统一管理,并进行公示。
开展宅基地有偿退出试验。建立宅基地集体内部流转机制,对提出流转申请的,由各乡镇(办)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填写流转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做好备案。探索闲置宅基地处置和利用方式,对闲置、废弃的宅基地,按照村集体主导、群众自愿、退出补偿的原则,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制定有偿退出制度,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要求,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统筹盘活,合理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收储。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宅基地总规模控制,建立规模控制倒逼机制,充分利用“多规合一”成果,根据村庄人口规模、产业发展、耕地数量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村庄外延扩张。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办法,健全村民建房管理制度,改革宅基地审批机制,规范宅基地管理秩序和工作流程,保障农民建房合法权益。建立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制定农村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合理确定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比例,加强对增值收益分配使用监管。
据了解,在先行先试阶段,各乡镇(办)首批要选择1个综合条件好的村,按照试验任务先行开展试验,并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制度体系。 (记者马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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