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初中、小学教师中选派3名优秀教师赴新疆支教,援疆教师于2018年秋季开学前进疆工作。
按照相关计划,我市将在各单位上报的优秀教师中遴选初中数学、语文教师各1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赴新疆铁门关市参加援疆工作。援疆教师在疆工作时间原则上为三年,一般不进行调整轮换,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疆工作。援疆教师在疆期间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新疆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在南疆工作的援疆教师按规定享受南疆工作补贴。援疆教师在疆工作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基层任教经历,累计为其申报评聘职称(职务)的任职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经审核后作为其评聘职称(职务)的条件。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评审时,将对援疆教师给予重点倾斜。 (记者张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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