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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全面启动

时间:2018-09-06 10:24:51  来源:  作者: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全面启动
9月7日举办专场招聘会

 
       记者从市就业服务局获悉,9月1日至30日,我市将以“实名服务,精准到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主题,深入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服务措施,为2018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就业服务月期间,有关部门将多渠道加强实名登记。扩大实名信息登记渠道,通过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以及招聘会现场登记、基层平台专项摸排等方式,及早锁定服务对象,同步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准确录入实名信息系统,并做好信息校核、数据查重等工作,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不漏项、无错项。精准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就业服务需求,及时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政策以及就业进展情况,实时更新实名登记数据信息。
      搭建岗位信息平台。通过加强对口协作、开展域内空岗调查、组织专业协会收集岗位等渠道广泛收集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确保每人得到至少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并及时发布岗位供给清单。大力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广泛发布岗位招聘、创业项目和职业培训信息,实现网上招聘与实体招聘相结合,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征集30家用人单位或不少于300个岗位,重点面向科技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企业多方征集用工规范的企业就业岗位,并通过全省网络招聘会集中发布。服务月活动期间,市人社局将于9月7日举办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
      集中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专门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登记及服务窗口,设立咨询服务电话。根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求,开展职业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制定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组织就业创业指导校园行活动,指导帮助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
      深化就业能力提升服务。广泛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加大对就业见习活动的组织发动,优选高质量见习岗位,提高高校毕业生参与度。将就业适应能力不足的毕业生及时纳入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动员组织优质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的定向定岗式技能培训,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提升实践技能水平的机会。
      加强创业扶持。将有志创业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引领行动,充分利用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导专家库、创业孵化基地等资源,根据高校毕业生具体需求,向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以及创业项目推荐、创业服务专家指导、创业模拟实训、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系列创业帮扶。服务月期间,面向高校毕业生至少举办一期创业培训班。摸清本地有创业孵化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数量,统筹安排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做到不漏一人,确保其得到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
      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对接,开展“一对一”岗位推送等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就业市场。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的就业岗位,优先向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
      加强就业权益维护。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强化政策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招聘会现场和相关网站张贴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对招聘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
      落实扶持政策。通过在服务场所及招聘现场设立咨询台、入校园、入社区、入企业主动推送、依托微信、手机APP线上发布等方式发放扶持政策和服务项目清单,告知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享受扶持政策的条件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相应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围绕高校毕业生服务便利化需求,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策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记者王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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