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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六税两附加”

时间:2019-02-26 12:23:56  来源:  作者: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授权的最大幅度即50%的税额幅 度顶格减征“六税两附加”。
     所谓“六税两附加”,是指资 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均为地方税费,收入全部归地方财政。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50%的税额幅度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附加”。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出台的减征“六税两附加”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记者赵珍珍、通讯员朱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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