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把开展机关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省委“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表现,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营商环境问题,采取“千分制”综合评价办法,通过每月举办“擂台赛”的形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强有力措施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优化、工作标准大提升。
制定“千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开展综合评价打分排名。结合当前全市重点工作,分别制定乡镇(办)、市直部门“千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加减分事项三部分内容,并根据每月工作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定量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定性评价就是组织党政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在对各单位进行评价时还将依据各单位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或批评情况,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领导作出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批示情况,以及省市重点工作大督查组、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进行加减分。在每月上旬按照“千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单位上个月工作进行评价打分,作为当月“擂台赛”的依据。
每月组织开展“擂台赛”。市委、市政府每月组织召开“擂台赛”,根据各单位综合评价打分结果,对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办)和前三位的市直单位予以表扬,并作大会典型发言,对排名后一位的乡镇(办)和后两位的市直单位予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单位和领导班子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连续或累计两次排名后一位的乡镇(办)和后两位的市直单位,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进行组织调整,该单位和领导班子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造成落后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分包该乡镇(办)和分管该部门的市级领导要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记者赵珍珍
制定“千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开展综合评价打分排名。结合当前全市重点工作,分别制定乡镇(办)、市直部门“千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加减分事项三部分内容,并根据每月工作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定量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定性评价就是组织党政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在对各单位进行评价时还将依据各单位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或批评情况,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领导作出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批示情况,以及省市重点工作大督查组、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进行加减分。在每月上旬按照“千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单位上个月工作进行评价打分,作为当月“擂台赛”的依据。
每月组织开展“擂台赛”。市委、市政府每月组织召开“擂台赛”,根据各单位综合评价打分结果,对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办)和前三位的市直单位予以表扬,并作大会典型发言,对排名后一位的乡镇(办)和后两位的市直单位予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单位和领导班子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连续或累计两次排名后一位的乡镇(办)和后两位的市直单位,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进行组织调整,该单位和领导班子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造成落后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分包该乡镇(办)和分管该部门的市级领导要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记者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