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扎实开展8个专项行动,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基层党建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根据需要及时对部分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加强阵地建设,完善党建工作台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解决党建水平不高的问题。
就业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力度,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推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人社扶贫提升行动。强化就业扶贫,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下乡创业带动、深化劳务协作、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帮扶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强化社保扶贫,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代缴保费和待遇发放政策,确保参保率、代缴率、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率全部达到100%。
阳光职称评审行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确保过程、结果全公开,提高评审结果的透明度。每名党员干部签订工作承诺书,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决维护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窗口服务提升行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二十个禁止相关规定,从软硬件建设、行为规范、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等方面,对人社系统服务窗口进行优化、提升,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品牌。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定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要求,扩大定点培训机构规模,对企业培训需求和职工培训意愿进行调研,围绕家政、养老服务等全省紧缺的职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培训、新兴产业培训,确保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行动。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消存量、遏增量,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社会保险各经办环节的应用,清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按照“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的原则,简化办案程序,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记者马康勤、通讯员王健成
基层党建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根据需要及时对部分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加强阵地建设,完善党建工作台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解决党建水平不高的问题。
就业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力度,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推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人社扶贫提升行动。强化就业扶贫,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下乡创业带动、深化劳务协作、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帮扶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强化社保扶贫,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代缴保费和待遇发放政策,确保参保率、代缴率、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率全部达到100%。
阳光职称评审行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确保过程、结果全公开,提高评审结果的透明度。每名党员干部签订工作承诺书,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决维护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窗口服务提升行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二十个禁止相关规定,从软硬件建设、行为规范、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等方面,对人社系统服务窗口进行优化、提升,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品牌。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定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要求,扩大定点培训机构规模,对企业培训需求和职工培训意愿进行调研,围绕家政、养老服务等全省紧缺的职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培训、新兴产业培训,确保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行动。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消存量、遏增量,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社会保险各经办环节的应用,清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按照“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的原则,简化办案程序,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记者马康勤、通讯员王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