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对标对表省委政法委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上下贯通,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加强组织推动,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四项整治任务所涉及的1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进展6项。
始终坚持政治站位。主题教育开始后,市委政法委对牵头负责的社会秩序专项整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制定了《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整治工作。加强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全过程的指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确保专项整治不走样、不跑偏。
层层落实整治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市扫黑办部署2019年下半年层层谈话,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市乡村“三级书记”亲自上手抓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国庆安保期间,将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点督导内容,成立5个督导组,督导各乡镇(办)、市直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持续加强依法严惩。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侦办涉黄刑事案件5起、行政案件9起,刑事拘留4人、移送起诉2人、行政拘留19人;涉赌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8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8人;涉毒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5人,缴获毒品300余克,查处吸毒人员19人。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11起,其中,提级、异地侦办3起,打掉涉恶团伙6个,正在侦办涉恶案件2起。深入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共累计判处财产刑18人,罚金共计人民币97.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02万元;没收涉案铲车1辆、油罐2个、加油机2台;查封途昂SUV轿车1辆、奔驰轿车1辆;冻结存款19万元;执行罚金3.68万元。
持续深化“一案三查”“打伞断网”。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其他地方纪委监委做好相关案件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和违纪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处置的实施办法》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对涉黑涉恶团伙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深挖彻查,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次,另外,组织处理8人。今年以来,新增立案查处16人。
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落实农村“两委”成员换届联审制度,按照“五选十七不选”要求,严格实行“三审三制”审查机制。目前已完成了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第5轮“回头看”,全市542个村(社区)干部队伍得到选优配强,有效防止了“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进入村“两委”班子,保证了村“两委”班子成员政治合格、自身清白,净化了干部队伍,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我市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全面开展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回头看”为契机,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漏补缺,迅速补齐短板,通过问题整改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再次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印制《扫黑除恶调查问卷》35万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的同时,也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和回应群众期盼提供了指引。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定州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协调配合机制、举报查处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定州市政法机关关于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规定》,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市公安局主动邀请市检察院、市法院提前介入,市委政法委组织会商,积极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及时解决工作中的认识分歧。政法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向行业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司法建议,其中,市法院提出司法建议10条、市检察院4条、市公安局7条,并跟踪督办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封堵监管漏洞,及时反馈,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市纪委监委与政法部门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实行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各部门之间互相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始终坚持政治站位。主题教育开始后,市委政法委对牵头负责的社会秩序专项整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制定了《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整治工作。加强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全过程的指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确保专项整治不走样、不跑偏。
层层落实整治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市扫黑办部署2019年下半年层层谈话,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市乡村“三级书记”亲自上手抓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国庆安保期间,将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点督导内容,成立5个督导组,督导各乡镇(办)、市直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持续加强依法严惩。社会秩序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侦办涉黄刑事案件5起、行政案件9起,刑事拘留4人、移送起诉2人、行政拘留19人;涉赌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8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8人;涉毒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5人,缴获毒品300余克,查处吸毒人员19人。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11起,其中,提级、异地侦办3起,打掉涉恶团伙6个,正在侦办涉恶案件2起。深入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共累计判处财产刑18人,罚金共计人民币97.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02万元;没收涉案铲车1辆、油罐2个、加油机2台;查封途昂SUV轿车1辆、奔驰轿车1辆;冻结存款19万元;执行罚金3.68万元。
持续深化“一案三查”“打伞断网”。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其他地方纪委监委做好相关案件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和违纪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处置的实施办法》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对涉黑涉恶团伙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深挖彻查,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次,另外,组织处理8人。今年以来,新增立案查处16人。
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落实农村“两委”成员换届联审制度,按照“五选十七不选”要求,严格实行“三审三制”审查机制。目前已完成了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第5轮“回头看”,全市542个村(社区)干部队伍得到选优配强,有效防止了“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进入村“两委”班子,保证了村“两委”班子成员政治合格、自身清白,净化了干部队伍,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我市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全面开展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回头看”为契机,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漏补缺,迅速补齐短板,通过问题整改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再次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印制《扫黑除恶调查问卷》35万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的同时,也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和回应群众期盼提供了指引。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定州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协调配合机制、举报查处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定州市政法机关关于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规定》,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市公安局主动邀请市检察院、市法院提前介入,市委政法委组织会商,积极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及时解决工作中的认识分歧。政法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向行业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司法建议,其中,市法院提出司法建议10条、市检察院4条、市公安局7条,并跟踪督办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封堵监管漏洞,及时反馈,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市纪委监委与政法部门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实行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各部门之间互相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