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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时间:2019-11-20 14:14:19  来源:  作者:

    11月19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我市将于11月20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预测,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风、逆温等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其中21日以后,地面湿度逐渐增大,风力减弱,我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
    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同时,全市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紧急通知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记者赵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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