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珍珍)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我市持续强化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料场和秸秆禁烧等方面管理,全力推进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和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两个全覆盖”的八条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精准掌握全市施工工地施工情况。对未按标准安装、视频和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扬尘污染管控及排放情况的,依法从严处罚;对排放超标严重的,纳入重点监控管理,依法从重处罚;对多次处罚仍整改不到位、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停工(停产)工地采取苫盖、喷淋等控尘抑尘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查封建筑工地50余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50余份,累计罚款803.9万元。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建筑物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时分段施工。鼓励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开展秋冬季封土行动,冬防期间对城市建成区所有工地(除保障民生外)实施“封土行动”,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做好全苫盖,全围挡,全封闭。非上冻时段进行喷淋作业降尘,对于大面积裸露地块不能满足苫盖需求的,采用喷洒结壳抑尘剂进行处理。
强化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全市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提高支路、街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冲洗率、洁净度和机械化清扫水平,加强重点时段道路积尘的清除量。市内所有道路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每天出动73台清扫车辆,对城区主干道统一进行清扫。出动洒水车36台、小洒水车14台、道路养护车11台、高温污渍车11台、小型洗扫车5台、雾炮车7台、护栏清洗车2台,根据室外温度进行作业,确保路面洁净湿润。加大背街小巷和破损路面的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或定期洒水以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渣土运输车辆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严惩渣土车无资质、标识不全、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等违法行为;严禁散料货物运输车超高、超量装载,对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的一律顶格处罚。加大对国道、省道、市乡道路两侧餐饮、住宿、修理等行业的扬尘整治力度,采取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道路两侧杂草、积土、垃圾等,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全部清理到位,减少扬尘隐患。
强化城乡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治理。对沙河灌渠等穿城区河道以及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和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地,进行绿化或采取其它防尘措施,确保无泥土裸露。加强大型车停车场、商贸物流园区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场内道路、停车区域全部硬化,定期清扫和喷洒道路,保持路面清洁,不能采取硬化措施的场地,进行绿化。依法拆除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它废料废物。
强化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完善工业企业料堆场台账,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建立整治清单,明确治理期限,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规范建设料堆场。
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对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实施24小时管控,发现露天焚烧行为第一时间移交有关乡镇进行处理,并对违法人员进行顶格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派人驻村驻点,严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持续抓好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7%。
强化降尘量控制。每月初以及在沙尘传输天气后开展水洗定州专项行动,对城市道路进行集中冲洗,两侧绿植用雾炮进行清洗,人行道路面、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站点周边楼顶空地全面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浮土积尘清理,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组织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里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全市降尘量不超过9吨/月/平方公里。
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和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两个全覆盖”的八条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精准掌握全市施工工地施工情况。对未按标准安装、视频和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扬尘污染管控及排放情况的,依法从严处罚;对排放超标严重的,纳入重点监控管理,依法从重处罚;对多次处罚仍整改不到位、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停工(停产)工地采取苫盖、喷淋等控尘抑尘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查封建筑工地50余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50余份,累计罚款803.9万元。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建筑物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时分段施工。鼓励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开展秋冬季封土行动,冬防期间对城市建成区所有工地(除保障民生外)实施“封土行动”,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做好全苫盖,全围挡,全封闭。非上冻时段进行喷淋作业降尘,对于大面积裸露地块不能满足苫盖需求的,采用喷洒结壳抑尘剂进行处理。
强化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全市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提高支路、街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冲洗率、洁净度和机械化清扫水平,加强重点时段道路积尘的清除量。市内所有道路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每天出动73台清扫车辆,对城区主干道统一进行清扫。出动洒水车36台、小洒水车14台、道路养护车11台、高温污渍车11台、小型洗扫车5台、雾炮车7台、护栏清洗车2台,根据室外温度进行作业,确保路面洁净湿润。加大背街小巷和破损路面的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或定期洒水以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渣土运输车辆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严惩渣土车无资质、标识不全、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等违法行为;严禁散料货物运输车超高、超量装载,对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的一律顶格处罚。加大对国道、省道、市乡道路两侧餐饮、住宿、修理等行业的扬尘整治力度,采取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道路两侧杂草、积土、垃圾等,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全部清理到位,减少扬尘隐患。
强化城乡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治理。对沙河灌渠等穿城区河道以及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和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地,进行绿化或采取其它防尘措施,确保无泥土裸露。加强大型车停车场、商贸物流园区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场内道路、停车区域全部硬化,定期清扫和喷洒道路,保持路面清洁,不能采取硬化措施的场地,进行绿化。依法拆除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它废料废物。
强化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完善工业企业料堆场台账,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建立整治清单,明确治理期限,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规范建设料堆场。
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对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实施24小时管控,发现露天焚烧行为第一时间移交有关乡镇进行处理,并对违法人员进行顶格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派人驻村驻点,严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持续抓好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7%。
强化降尘量控制。每月初以及在沙尘传输天气后开展水洗定州专项行动,对城市道路进行集中冲洗,两侧绿植用雾炮进行清洗,人行道路面、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站点周边楼顶空地全面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浮土积尘清理,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组织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里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全市降尘量不超过9吨/月/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