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0年1月27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自1月26日起,我市空气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较差,可能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0年1月27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
@相关企事业单位,我市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已公布,详情可点击☞清单来了!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定州这些企业应减排!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广大市民如发现
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稳定等违法行为
可拨打
12369、0312-2393369
监督举报
具体减排措施
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按照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管控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来源 定州环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