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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51.5%

时间:2020-04-08 15:19:38  来源:  作者:

今年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确定
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51.5%

 
   本报讯(记者张玉凤)日前,我市印发《定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我市今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下降6.5%;优良天数比率为51.5%,达到188天,重污染天数不高于34天。
    严格控制煤烟污染。采取综合措施,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削减非电力用煤,发展可再生资源,加大对重点用煤单位的管控力度,控制煤炭使用量。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集中供热则集中供热、宜新能源则新能源的原则,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域范围内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市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坚持多渠道拓展气源,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完善燃气管网和调峰设施建设,制定“压非保民”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清单;加快“三新一扩一智”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农村“煤改电”电力供应。推进旭阳能源、国华电厂炉前煤质检测体系建设,对煤炭使用情况进行检测,严控工业用煤质量;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散煤复燃检查专项行动,利用无人机加强对农村地区散煤进行全面检查,严防散煤复燃。每月对全市煤炭销售网点、重点用煤单位煤质进行抽检,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大力提升火运比例,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国华电厂、旭阳能源等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国家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对市内生产(进口)的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5%,对市内销售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执法监管等措施,尽早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国家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加快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和在线监控设备,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底前完成60%以上。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车,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排放检验机构实施清单式、台账制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禁止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年底前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按规定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检,每季度抽查覆盖率不低于成品油经营企业的25%。开展常态化清洁油品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加快国道G337黄骅至榆林公路定州绕城改线段项目建设进度,减轻城区交通压力。加快推进国道G107绕城项目建设,提高大宗货物运输企业铁路运输比例,推动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综合运输发展格局。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工业炉窑项目综合治理,做到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替代一批。6月底前,完成4家12座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工程。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完成6家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对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推行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加快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二、三、四期干熄焦工程进度,确保8月底前完成干熄焦工艺改造。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进度,按照验收一家、复工一家的原则,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得恢复生产。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完成所有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严禁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不予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2020年10月底前钢结构行业涂装工序(防腐类别为C5除外)底漆、中间漆、面漆替代全部完成。制定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加强臭氧前体物排放控制。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国际履约工作,严格源头准入,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和消费监管。
    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从城乡基层单位和基础工作抓起,压实扬尘污染治理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全市建筑施工、公路、城市道路、物料堆场、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冬春季节)、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技术体系,推进治理精准化和规范化。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六个百分百”和扬尘达标排放、土石方湿法作业、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敞开堆放垃圾等8条要求。加强建成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健全文明施工体系,加大建成区内背街小巷和破损路面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市内所有道路增加作业频次。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强化城乡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治理,对沙河灌渠等穿城区河道以及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和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地,进行绿化或采取其他防尘措施,确保无泥土裸露。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应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持续开展水洗定州专项行动,每月初以及沙尘传输天气后,对城市道路进行集中
冲洗。
    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进一步夯实乡镇办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对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实施24小时管控。持续抓好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和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对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厉打击。加大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制定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城市建成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等情况安装相应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使用率达到95%以上。
    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提前3天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指导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精准响应,最大限度削峰降速。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各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推进应急减排精细化、差异化,扩大重点行业排放绩效评级范围。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将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军民融合企业、民生工程等纳入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与周边县市污染防治协调联动,对排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联合查处,有效解决交界处和共同关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形成共抓共管共治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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