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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春季攻坚行动

时间:2020-04-23 10:45:2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刘杰)我市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春季攻坚行动,对建设工程、物料堆场、城镇裸露地面和城市道路、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养护等扬尘面源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达标整治,摸清扬尘污染源底数,严格对照标准,逐条抓好达标,坚持立行立改,实现依法科学施策、精准发力管控扬尘污染。
    加强宣传工作。加强《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定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大培训,坚决做到行政执法人员、网格监管员、已开工工地和复产单位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在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强化载体、创新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优势,做好普及宣传,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努力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扬尘污染全要素防治格局。
    完善扬尘污染源清单管理。按照《定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办法》责任分工,各相关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分行业、各乡镇(办)分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扬尘源清单,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4月底前,形成全口径扬尘污染源相关信息。
    规范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建设并联网运行。在建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加工作业区和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大型物料堆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并稳定联网运行。4月底实现数据正常传输和扬尘污染源在线监控。其他单位复工(复产)一家,安装联网一家。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达标整治。包括房屋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以及公路、水利工程等,相关部门加强复工工地帮扶指导,逐条对标《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定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组织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运输单位和监理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施工场地周边严重破损围挡(围墙)的更换或修复,裸露地面和粉状、粒状物料采用2000目/100平方厘米防尘网全面遮盖,全面检修车辆清洗设施。并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现场管理水平不高、防尘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对扬尘污染物超标排放、防尘设施严重缺失或不正常运行、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混凝土罐车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重处。
    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达标整治。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煤场、砂石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公路、铁路、水利工程附属拌合站、堆料场等堆放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加强帮扶指导,督促问题整改。重点做好堆场场地、道路保洁,修复更换已经破损的围挡、防风网或者其他封闭仓储措施,物料苫盖满足粉状、粒状物料2000目、块状物料800目规格要求,装卸、搅拌、筛分、传送物料采取密闭、吸尘等防尘措施,出口规范设置运输车辆清洗保洁设施。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加强巡查管控,强化煤粉、粉煤灰、铁精粉、生石灰等粉状、粒状物料入棚入仓封闭储存,露天堆放块状物料防风抑尘网完整无破损,露天装卸作业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
    道路公路积尘达标整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大城市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强化人工清扫规范作业,做到清扫过程无扬尘。做到“以克论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利用移动走航监测系统,对城市道路进行积尘监测。对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全面排查严重破损的公路路面,及时修复并采取限行、限速等措施。
    集中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建设工程、物料堆场等扬尘污染源,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信息数据,精准锁定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情况。严格落实“预防式、服务式、体检式”执法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科技执法、依法执法,对轻微环境管理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对一般违法问题,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责令整改,坚决杜绝以罚代改、以停代治,确保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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