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珍珍、通讯员王丹)团市委联合市委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少工委,于8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违规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针对的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包括:红领巾和少先队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图案和形象等;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少年先锋、红领巾、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少先队组织特有标志名称。
纠正少先队组织不规范使用情况。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不按规定和标准购买、使用、管理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团市委、少工委在排查规范本级使用的基础上,指导下级和基层少先队组织及时发现、立行立改。
规范中小学校、社区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文化场所少先队标志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查纠正违规行为。
排查整治有关商业使用和营销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市内社会组织商业化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情况。严肃查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商业化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情况,针对已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登记注册的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企业更名工作。
开展互联网领域保护。做好互联网领域使用或针对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恶意攻击诋毁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加强对网站新媒体平台和账号的巡查监看,及时发现涉及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的各类炒作、商业活动等信息内容,将相关证据线索移交网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置。
清理整顿少先队标识标志生产流通环节。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全国少工委规定的产品的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同类型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带有恶意攻击诋毁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形象的产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重点做好对学校周边商铺以及儿童用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的监管。
本次专项行动针对的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包括:红领巾和少先队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图案和形象等;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少年先锋、红领巾、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少先队组织特有标志名称。
纠正少先队组织不规范使用情况。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不按规定和标准购买、使用、管理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团市委、少工委在排查规范本级使用的基础上,指导下级和基层少先队组织及时发现、立行立改。
规范中小学校、社区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文化场所少先队标志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查纠正违规行为。
排查整治有关商业使用和营销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市内社会组织商业化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情况。严肃查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商业化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情况,针对已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登记注册的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企业更名工作。
开展互联网领域保护。做好互联网领域使用或针对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恶意攻击诋毁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加强对网站新媒体平台和账号的巡查监看,及时发现涉及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的各类炒作、商业活动等信息内容,将相关证据线索移交网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置。
清理整顿少先队标识标志生产流通环节。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全国少工委规定的产品的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同类型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带有恶意攻击诋毁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形象的产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重点做好对学校周边商铺以及儿童用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