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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时间:2020-09-30 16:13:22  来源:  作者:

市纪委下发通知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本报讯(记者严丽莎)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和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周密部署本地本单位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要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与破解难题相结合,与提高工作质效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协助和督促党委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
       要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提高政治意识。学习中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深入学习并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衡量自己的言行,摒弃侥幸心理,不踩底线,不碰高压线,守住廉洁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利用电子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培树文明新风尚。
       要聚焦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规矩。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互相宴请,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和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收送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及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实物等巧立名目的节日福利;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康活动;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下属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以考察调研、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占用、装修办公用房,或明改暗不改,加桌不加人,隔离后仍由本人使用,或由暗门连接休息室、卫生间;严禁出现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要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双节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梳理本单位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和监督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市纪委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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