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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六保”专项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0-11-04 11:20:55  来源:  作者:

       日前,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文军指挥,执行局局长王晓丽带队,出动执行干警30余名,警车7部,到苏泉村、西坂村等地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2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应邀见证了执行行动。
       行动中,在经过申请人反馈、现场调查、走访周边群众等环节后,执行干警协调联动,迅速摸排线索,对被执行人实施精准抓捕。此次执行共采取强制措施7人次,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13.1万元。
       王晓丽介绍说:“行动前,我们周密部署、提前谋划,重点对劳务合同、抚养费、生命健康权纠纷等涉民生执行案件逐一分析案情并制定预案,充分研讨调解、限高、拘传、拘留等各项措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接下来,我们还将开展多次执行行动,严惩拒不执行行为,打击‘老赖’,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郑某说:“我是行动的受益者,在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亏了法院的反复协调,才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我拿到51200元执行和解款。”
       在郑某与张立某、张要某执行纠纷一案中,判决生效后,市法院第一时间就査询了被执行人张立某、张要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执法干警并没有放弃,采取限制高消费和打电话沟通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经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了解其经济状况,执法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报告财产和隐匿财产的行为,经院长批准后决定对这两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最终将执行和解款交给郑某。
       为进一步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今年以来,市法院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提升了执行质效,确保“3+1”核心指标保持高位运行。截至目前,新收执行案件2755件,旧存604件,结案2239件,结案标的金额56971.9万元。限制高消费1618人次,发布失信10人次,签批拘留手续130人次,实施拘留55人次,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在全省范围内临时布控被执行人46人次,车辆8辆。
       针对黑恶案件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坚持“打财断血”,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今年执行涉恶案件共计8件,判处罚金115.4万元,其中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110.4万元。
       积极推进指挥中心实体化建设。5月份,成立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团队,将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等事项进行集约化处理,统一制作、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针对网络查询中有足额财产类的案件,及时进行冻结、扣划并及时结案;对没有足额财产的,填写财产初步查询情况表,及时交还给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二次分案。通过繁简分流,大大缩短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办结时限,提高了执行案件的办理效率。
       不断强化执行管理。制定《定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细化明确执行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清单,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并依托指挥中心,严格监控各关键节点,对未完成节点的案件及时督办并限期完成,对临近执行期限案件及时提醒案件实施团队。经常性对超六个月未结案件的中止、扣除审限是否具备法定事由进行核查,确保案件按照各节点规定的时限高效、规范、有序推进。
       记者聂资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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