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3日,市委第二、三、四巡察组巡察人大办、政协办、老干部局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砖路镇沈家庄社区、南渠河村、西冯村、北古山村,大辛庄镇齐堡社区、西四旺村、东王习村、王习营村8个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进驻动员会分别召开。会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召开了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农村(社区)所在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各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被巡察市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被巡察村所在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会议。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被巡察单位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勇于自我革命,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巡察组要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强化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立巡察权威。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营造正风肃纪良好氛围,共同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同时,严格纪律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深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巡察监督两不误、双促进。
巡察组组长指出,要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深入查找政治意识淡薄、政治纪律松弛、人民立场不坚定、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查找政绩观有偏差、作风不实,忽视群众关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决策机制不完善,选人用人不严格等问题,确保本轮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农村(社区)所在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本单位发展的有利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切实保障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按照工作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人大办、政协办、老干部
局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砖路镇沈家庄社区、南渠河村、西冯村、北古山村4个农村(社区)党组织;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大辛庄镇齐堡社区、西四旺村、东王习村、王习营村4个农村(社区)党组织。现场巡察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
巡察期间,设立邮政信箱:定州市邮政1002信箱,分别设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受理),举报邮箱。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
市委第二巡察组:18532206153,dzswxcz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18532206170,dzsw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18532206397,dzswxcz04@163.com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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