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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2021年兵役登记暨春季征兵公告

时间:2020-12-22 17:00:12  来源:  作者:

       为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增强各级各类组织和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有效开展征兵工作,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一年“两征两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兵役登记和春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及征集对象
       兵役登记:凡户籍在本市,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春季征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高学历的青年入伍,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男兵征集年龄:高中毕业及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021年6月高校应届毕业生,春季入伍享受高校毕业生优待政策,具体内容以各学校政策为准。女兵征集以全国征兵网公布信息为准。
       二、登记方式及应征流程
       (一)网上登记。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1日,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或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全国征兵网”管理端“协助注册”功能协助进行登记;有意愿的适龄青年可同时选择春季应征。
       (二)现地办理。初次登记和往年登记的适龄青年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或《兵役登记证》到乡镇(街道)或高校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三)预征管理。各兵役登记站逐一核对适龄青年登记内容,及时更正错误和不规范信息;并对适龄青年身体条件、病史和文化程度、现实表现等进行初检和初考,择优选定预征对象,加强跟踪考察和教育管理。
       三、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法定职责。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优惠政策
       (一)家庭优待。应征青年入伍后,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适龄青年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政府发给其家庭优待金。
       (二)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后学费资助。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入伍前已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进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考取军校及提干。高中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可以报考军校。报考的条件及考试科目以军队当年具体通知为准。
       (四)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批准入伍后,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
       了解详情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征兵。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应征报名,在军营建功立业,为人生书写一段铁骨铮铮、热血激情的篇章。
       报名咨询电话:0312-7905286,18210233868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312-7905286
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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