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8日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8日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斐检察长所作的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