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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四项重点工作相关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1-03-01 10:44:3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月25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市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四项重点工作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孙振林出席专项巡察反馈会。按照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市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四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工作中,巡察组突出涉巡领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月4日,市委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市委专项巡察组的巡察报告,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各相关单位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在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工作中,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整改标准不高、审核把关不细致;有的在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中,协作配合不够、执行力不强;有的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督存在漏洞、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孙振林要求,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刻检视问题,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要围绕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抓整改,围绕更好履行新时代肩负的职责使命抓整改,围绕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抓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凝聚整改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明工作职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党组织要彻底摒弃“过关”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综合分析,以点带面、全面整改。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责,率先垂范,对整改负总责、负全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专项巡察整改见实效。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个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具体、针对性强,将照单全收,认真对照,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带头督查问效,确保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前,专项巡察组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向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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