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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送暖实践行动』

时间:2021-03-22 13:51:4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杨亚湖)为全面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让广大群众从学习教育一开始就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送暖实践行动”的通知》,决定自3月至6月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送暖实践行动”。通知要求,要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送暖实践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让群众满意。
       “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送暖实践行动”坚持科学谋划、扎实推进、重在实效的原则,全市每名党员(无行为能力的除外)将结合工作实际,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好事。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利用3至5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和田间地头、群众炕头、项目现场等基层一线,采取多种形式,面对面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需求,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制定承诺事项奠定基础,确保承诺事项符合群众需求。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党员制定承诺事项过程中将做到“四个结合”。即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特别是与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三基”建设年活动、“团结就是力量”主题学习教育,扎实推进“1368”发展布局,建设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结合起来;与推进实施20项民生实事项目结合起来;与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和切实履行党员干部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调配各类资源,为群众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政策、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有针对性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真正将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在组织党员制定承诺事项时,将坚持个人认领与组织指定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谋划,科学制定。各级党组织书记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本单位党员制定承诺事项和完成措施、完成时限等,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每名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审核把关,认真填报《定州市共产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送暖实践行动”承诺事项责任表》和《定州市共产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送暖实践行动”承诺事项汇总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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